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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6/10/19 13:54:25
- 来自: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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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温州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电话,对方声称“警察快来”,问她什么事,却只说来了就知道了。于是,南门派出所民警匆匆赶往现场。
报案人吕小姐说她前男友抢了她手机,然后把自己和现任男友的亲热照片发上了他的微信朋友圈,而这位前男友却说这些不雅照是吕小姐自己本人发给他的,是向他炫耀的意思。
双方各执一词 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 吴立成:你当时为什么不报警? 报案人 吕小姐:当时我以为他删掉了,我也看过他手机,不知道他怎么发的。 报案人前男友:你说了别人也要相信的,我懒得跟你这种人说。
争执不下 警局谈判 于是,吕小姐和她的前男友在警察的带领下,一起来到了南门派出所做笔录,吕小姐的意思是这些不雅照对她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,要她前男友负起应有的责任。
结果
违法人的行为,涉嫌侵犯散播他们隐私,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第6项的规定,根据法律,可以对他处以5日以下的拘留,或者是500元以下的罚款,因违法人在案发后,及时删除了朋友圈的照片,积极消除影响,因此对他从轻处罚,处以罚款200元。 好聚好散,把隐私照片公之于众真的太不厚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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